發佈日期:2019-0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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坊間有需多不肖業者違規改裝,罔顧人命,謊稱有『10人座』、『11人座』、『12人座』車輛出租,呼籲消費者千萬不要為了省錢硬要擠在同一台車上,一定要慎選車公司,也保護自身權益喔~
問:那台灣有合法的『10人座』、『11人座』、『12人座』嗎?
答:有的,但只有遊覽車公司才能擁有,並且司機須持有職業大客車駕照才能駕駛喔。
問:請問在租車前如何確認我所承租的『10人座』、『11人座』、『12人座』是合格合法的呢?
答:請租車公司出示車輛行照,載運人數:座 X 人,必須符合車公司所承諾的搭乘人數,例如: 『10人座』,行照上就必須登載,載運人數:座 10 人,此人數包含司機在內。
問:如何從車輛外觀辨別,該車輛是由小客車租賃公司所持有或是遊覽車公司所持有?
答:可以辨別得出來,小客車租賃公司所持有的車牌為白底黑字(如圖一),遊覽車公司所持有的車牌為紅底白字(如圖二)。
小客車租賃公司車牌為白底黑字(圖一)
遊覽車公司車牌為紅底白字(圖二)
問:如果萬一搭乘違法的『10人座』、『11人座』、『12人座』, 對乘客來說會有甚麼下場?
答:乘客險『完全不理賠』,而且違規改裝車輛,椅子變多、載運人數變多,必定超重,對於行車安全有莫大的危險喔。
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】
本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
第 3 條
汽車依其使用性質,分為下列各類:
一、客車:
(一)大客車:座位在十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客車、座位在二十五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幼童專用車。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、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。
(二)小客車: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二十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車。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。
本文出處:全國法規資料庫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K0040013
解釋: 『幼童專用車』指幼兒園載運幼兒之車輛,以自有之原廠幼童專用車車種為限-俗稱娃娃車
本文出處:全國法規資料庫
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H0070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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